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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杂谈] 致和平县公路局的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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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6: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平县公路局:
    本人卢文标于11月26日分别在《和平社区》、《天涯论坛》网页发表的《和平县公路局干部撞伤人不赔钱,伤者没有钱支付医药费》的文章,文中错误地认为肇事司机梁小娜是和平县公路局干部,经查实更正为:梁小娜是和平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地方公路管理站的干部。因本人对梁小娜的身份确认错误给和平县公路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此致以诚恳的认错和道歉!

    道歉人:卢文标
    联系电话:13553297828
    2014年11月27日

发表于 2014-11-27 16: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4-11-27 16: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一点意义,是不是受到???的,
发表于 2014-11-27 16:40:0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伤者没什么事了吧?建议楼主理性对待,必要时可以请律师维权。
发表于 2014-11-27 16:4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收律师信了,不搞清楚什么单位的就乱造谣
发表于 2014-11-27 16: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身份只是玩文字游戏而且,还一样的是管和平公路的, 打个比如,有个广东人打我了, 我说今天被一个广东人打了, 然后又说,我说错了,那个人广东省粤北偏远地区和平县的一个人, (按我理解是这个意思,大家觉得呢?)

点评

公路局和交通运输局是不同的单位,两者没有从属关系,不要乱比如  发表于 2014-11-27 22:51
交通和公路在广东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单位。  发表于 2014-11-27 17:08
大哥,广东、广西的问题,不是粤北问题。  发表于 2014-11-27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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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7: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自家人眼镜店 于 2014-11-27 17:51 编辑

-------------------------------{:soso_e100:}
发表于 2014-11-27 17: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路过!
发表于 2014-11-27 18:02:44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收到XXXX。。。你懂得。
发表于 2014-11-27 18: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罪东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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