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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杂谈] a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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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6: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盧文标 于 2014-11-27 15:3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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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21: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兰花花 于 2014-11-26 22:01 编辑

在群里,听群主说了下,再次细细看了楼主的帖子,发现不对劲。楼主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现将我个人跟群友的讨论质疑意见说下,希望楼主能回复我们。

1、有知道内情的网友讨论说,肇事者并没有事后逃逸,而是交警那做完笔录才走的。因此不算事后弃车逃逸。那楼主为了啥?为了网民支持你?网民可都不是没脑的。
2、如贴上说请了4个护工?请问你请了这么多护工干啥?一个不行啊?要请这么多?
3、每天医疗费1000多。要这么多吗?有没详细的收费单上传证明?个人感觉用不了这么多!
我真诚希望楼主能得到合理的赔偿。。注意是合理赔偿。如果不合理,就涉及敲诈勒索了。。望楼主好好思考。

点评

比这个要价更夸张的 我有个同事去年骑摩托撞到人了, 手指骨折 具体严不严重不知道。整个过程下来 十万,开始只要五万的 同事家属不肯 继续睡医院请护工 最后情况就是在医院睡了五万。哈哈 又赔了五万  发表于 2014-11-28 09:44
十万很多?现在这社会谁不想要多点?谁愿意睡医院?为什么要请那么多护工?因为肇事者赔偿款与受害者达不成 受害者没其他办法让他赔偿更多,为什么没办法?因为你们懂的 最终受害者想法就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4-11-28 09:41
其它的我不想了解那么多,交通肇事方有责任,积极主动,有人性对待此事件。  发表于 2014-11-27 09:11
凡是只有一方说法的帖子基本不信,也懒得去质疑。就当路过!  发表于 2014-11-26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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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0: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兰花花 发表于 2014-11-26 21:57
在群里,听群主说了下,再次细细看了楼主的帖子,发现不对劲。楼主有狮子大开口的嫌疑!现将我个人跟群友的 ...

据知情人所讲,医药费足额支付,伙食费一个月给了4000元,本来在县医院已经可以转普通病房,病情也不像受伤者家属说的那么严重,但家属要求到上级医院,当事方考虑到不留后遗症,同意送广州检查住院!现在伤者还在住院恢复中,伤者家属就到处举报说家属不理,还到公安局、交警大队去闹,很好笑的,没结案是没到谈赔偿程序的!听说伤者家属要求现在就给10万元,真是有点敲诈嫌疑~~无语!现在是法治社会,我就不信做领导的有那么愚蠢?大家想想就懂了!哈哈哈哈~~





点评

你怎么那么清楚事件?????  发表于 2014-11-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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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09:29: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不好评论,第一你没有发出责任认定书,第二既然你儿子只是轻伤,根本不需要转到华侨医院的必要,你是否是夸大了事实大伙心里有数。被撞了的家人人品如何就不说了,你那个弱智的儿子帮你发了多少次横财,物质局的街坊都清楚,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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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1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观点(对事不对人):1、如果是逃逸的话,那当事人就会受刑事处罚了,按照楼主自己反映的情况明显当事人没有逃逸。2、一个人要请4个护工,也太奢侈了吧?护工费都不知道要多少,这是不必要的支出。3、个人认为交警部门不存在不作为,因为这起纠纷交警已作出正确处理了,纠纷时你们两个人的事,交警可以不参与了吧?4、不管肇事人是否当官,人家也是普通的人,又不是开公车撞了人,也没有逃逸,人一辈子谁能保证不做错事啊,如果你漫天要价,曝光人家的身份,激怒了人家,人家肯定不愿意和你协商啦!楼主要理智点!
发表于 2014-11-26 16:21: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材料,必须上访,追加赔偿损失
发表于 2014-11-26 16: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
发表于 2014-11-26 16: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发表于 2014-11-26 16: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要严查
发表于 2014-11-26 16: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发表于 2014-11-26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严查,持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4-11-26 17:08: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11-26 17: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治好病,好了后会有天理的。
发表于 2014-11-26 17: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中,希望早日康复!肇事者尽快出面处理吧,有钱买不来生命,要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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