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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 内战共党份子蔡振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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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09:2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蔡振强,河源市和平县青州镇人,今年86岁.1949年2月参加革命,东江纵队老战士,1988年离休,2009年6月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将士”荣誉称号,个人事迹载入<<开国将士风云录>>(第4卷)中。
我的儿子蔡文平2013年3月与阳明镇城西村村民凌志敏等人合伙租赁了城西村大井头村民小组的一块空地兴建经营停车场.2013年8月无端遭到该镇星星村黄学远恶霸团伙殴打致伤致残!停车场也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严重,无法正常营业!而当时打人现场就有和平县公干警二十多人在场,这些公安干警不但现场没有阻止村霸伤人,事后也没有将打人凶手绳之以法。
2013年9月30日, 蔡文平等人曾到广东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等部门上访.省公安厅责成河源市公安局查办此案.河源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也曾当着蔡文平的面给和平县公安局打电话,责令和平县公安局立即将打人凶手捉拿归案.但是事至今天,凶手仍然逍遥法外!阳明镇镇委书记曾祥卫(副处级干部)在县公安局当面喝斥凌志敏:你们不要搞到打人者判刑坐牢,不要去上访,上访也要回到我这里处理!大家私下协商赔偿就可以了.这样可以方便镇政府征收铁潭的地皮.你们这件事如果搞大了,我想征铁潭村的地就征收不了了。
一波未平,波澜又起.2013年12月5日上午8时许.城管局在县政府某领导的指使下,悍然派出工程队强行进入蔡文平与凌志敏的停车场内,强行将蔡文平与凌志敏投入了20多万元的停车场拆除!直到次日在城西村村民群体的阻止下才停止破坏,但停车场已被完全破坏、无法营业.
2013年12月23日上午,本人愤而带上蔡文平、凌志敏等人到广东省委信访厅上访.当天刚好是中央巡视组接访日,我们向巡视组当面如实反映情况并递交了材料.2014年1月6日早上,我们连续接到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省信访厅打来的电话,说我们的材料已审核通过,并已责成下发到河源市纪委具体办理案件.但是直到今日为止,河源市及和平县纪律部门都没有跟我们联系过,也没有告知我们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如何.2014年3月至4月份, 蔡文平等人分别上访了和平县七个部门及其相关领导和人员(县纪委﹑县政府副县长黄伟章﹑县公安局长张超云﹑阳明镇府书记曾祥卫﹑海天工程队主管黄永、县城管局长叶耀光﹑县检察院公诉科),整个过程我们都做了视频录像.在上访的整个过程中,相关领导百般推托﹑互相推诿踢球,其语言﹑情态﹑动作俨然一方土霸王的嘴脸﹗本人曾为人民的解放战争出生入死﹐也曾为新中国的建设事业工作数十年﹐看到这样的领导干部形象着实目瞪口呆﹑怒气冲冠﹗
2014年7月23日,蔡文平、凌志敏等人,带着这些材料与证据,直接上北京中纪委、公安部上访,都得到了批复,责成当地政府部门严肃处理,但县政府相关部门至今拖沓不理。当下,我欣闻党正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都在整顿“四风”问题,为什么我儿子蔡文平等人的事情就得不到处理呢?我相信现在还是共产党的天下,我相信共产党还是广大老百姓的党!我誓以86岁的年迈病残之身为蔡文平等人讨回公道!我怒而走上网络维权之路,相关材料、相关视频,我将逐步公布于天下,这些材料都上交给了上级信访部门,现在曝光给全社会的人一起来鉴证、监督、谴责那些无视百姓民生的腐败分子。
开国将士﹑东纵老战士蔡振强敬礼!!!


发表于 2014-10-16 20: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313121213131212 于 2014-10-17 10:28 编辑

2013年3月份,蔡振强的儿子蔡文平和凌志敏(本身是城西村委会井头村人)等人合伙和城西村委会井头屋签订了租地协议,.租用了和平县污水处理厂边上的一块约3000平方的空地做停车场(当时城西村井头屋认定那块空地是他们村的依据是1953年的土地产权证),在推平围起那块空地的过程中,阳明镇星星村委会铁潭村村民多次去阻拦,并告知城西村人称那块地约有一半的地方以前是铁潭村的土地,后来给政府征收做污水处理厂现在闲置了的,但是阻止未果。后在2013年8月1日,铁潭村民约5、6十人来到争执的那块空地,用竹子及木桩将空地约一半的地方(靠污水处理厂围墙方向)围起来。并叫当时在场的阳明镇府的工作人员通知城西村人,围起的地方是他们铁潭村的,叫城西人不要破坏。阳明镇综治办的工作人员在当天就通知双方,叫双方第二天到阳明镇综治维稳中心协商。到了2013年8月2日的上午,城西村村民又来了几十个人,将铁潭村村民围起的竹子和木桩拔起用火烧掉。
到了8月2日下午1时许,经过阳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做工作,组织了双方代表到阳明镇府进行调解,下午3时许,双方代表仍在调解过程中,铁潭村另有村民五、六十人手持锄头、铁铲等农用工具到污水处理厂旁边停车场工地,将工地周边的铁丝网和看守工地的板房破坏,后从工地下来公路旁。城西村村民凌志敏、黄高飞两人收到消息后,携带刀具和管制工具乘坐出租车来到现场,看见铁潭村村民从工地下来公路旁,立即下车手持刀具和管制工具冲向铁潭村村民的人群中,后凌志敏、黄高飞被铁潭村民用锄头打伤,接报后,阳明派出所民警与公安局特警队来到现场维护现场,阻止双方村民发生更严重的冲突。
2013年8月3日法医对凌志敏、黄高飞被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损伤程度鉴定,2013年8月6日法医鉴定结论是:伤者凌志敏、黄高飞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2013年8月16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法对铁潭村村民黄飞艺、黄新光办理网上追逃;同月20日和平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损坏的物品给出了价格认定,认定损失价值为人民币贰仟捌百零玖元整(2809.00元)。
2013年8月30日,惠州铁路公安机关在河源火车站抓捕犯罪嫌疑人黄飞艺,犯罪嫌疑人黄飞艺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3年9月3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013年9月30日被依法执行逮捕,2013年11月26日移送检察院起诉。于2014年2月11日和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半月。
案发后,公安机关多次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均未达成。在2013年11月份左右,经阳明镇府牵头叫双方协商,但是城西村民提出要将土地归属弄清楚,拒绝到前协商。之后和平县污水处理厂叫来和平县国土局,依据污水处理厂的土地使用证放了界限桩。依据界限桩和土地使用证来看,蔡文平和凌志敏等人围起做停车场的地方大部分是属于污水处理厂的土地。但是城西村井头屋村民仍对此结果不认可。之后阳明镇司法和国土两部门通知铁潭村民和城西村民到现场认定土地界限,但是城西村民拒绝到场。
另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黄新光于2014年7月28日到阳明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7月28日被执行刑事拘留。
发表于 2014-10-14 09: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4-10-14 10: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标题亮了
发表于 2014-10-14 10: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标题,想为啥不是共匪呢?
发表于 2014-10-14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4-10-14 10:3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囹用,抱炸药去
发表于 2014-10-14 11: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互光说有令用 这就是你们打的天下  拿出当年共匪的那股劲来 背上炸药 手拿七九枪如穿皮鞋的共鸣去吧
发表于 2014-10-14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连续接到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省信访厅打来的电话,说我们的材料已审核通过,并已责成下发到河源市纪委具体办理案件.但是直到今日为止,河源市及和平县纪律部门都没有跟我们联系过,也没有告知我们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如何。。。”

相似的经历,往往转到地方具体办理的时候就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14-10-14 1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是不是该想个好的
发表于 2014-10-14 13: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上北京中国青年报社门口伸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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