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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事业单位明起实行合同制 3000余万职工告别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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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08: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粤仁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最大的转变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日前,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目前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签订工作还有“死角”,不少单位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聘用合同还没有充分体现行业、岗位特点。条例实施后要继续扩大聘用制度的推行面,做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消除制度推行的死角。

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

中新网报道,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也有专家指出,《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研究室主任李建忠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误读的存在,说明有些人对已经进行了10多年的改革还存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的配套政策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此番的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诸如“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等问题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规定。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认为养老金并轨的最大难题是从哪里找钱,养老金制度有3个环节:找钱、管钱、发钱,而这3个环节首先是要找到钱,这也是事业单位改革遇到的最大难题,然后才是如何确定待遇,如何发放待遇。【详细

http://news.qq.com/a/20140630/008224.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发表于 2014-6-30 09: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发表于 2014-6-30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是和原来一样,有啥区别,上面有人,做的再差都可以留下来!都是有人帮你顶包!
发表于 2014-6-30 10: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发表于 2014-6-30 10: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换古身份、说法而已,该有编的依然很“铁”
发表于 2014-6-30 1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和平社区有“paul801021”更精彩-----------------------------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11: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家人眼镜店 发表于 2014-6-30 11:03
谢谢分享,和平社区有“paul801021”更精彩-----------------------------

谢谢!大家一起努力,将社区做的更好...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11: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当 发表于 2014-6-30 10:12
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起码老油条没有那么多了,就算有也不敢那么放肆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4-6-30 11: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hepingzwj 发表于 2014-6-30 09:36
还不是和原来一样,有啥区别,上面有人,做的再差都可以留下来!都是有人帮你顶包!

山高皇帝远,不是不查;是时候未到而已...
发表于 2014-6-30 11:4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舞 于 2014-6-30 11:49 编辑

别想了,人家是在编的合同制,跟非在编的聘用合同制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在编人员的合同是岗位合同,不合格就调岗,非在编的是聘用合同,不合格就解聘,在编人员就算是调去扫地也还是在单位上班,非在编的一解聘就得离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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