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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1 2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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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孩的奶粉用品一直在金带路那间妈咪宝贝买的,是会员,买了一年才积了30分,估计是十元才算一分。2013年12月8日,又准备去他那里买奶粉及清火灵,到了门口看到了下图的公告,说系统升级,2013年12月10日消费的积分将在2013年12月15日0时清零,积分要300分起才能兑换礼品,这不是对于我们这些未达300分的消费者很不公平?进到店内问店员,店员的态度更是让人受不了,爱理不理的态度。
商家在未得到消费者同意前,就随意将会员卡内的积分清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咨询法律人士。得知目前国家对于银行卡、购物卡的管理都有相关的明确规定,但对消费积分卡的管理没有明文规定,这也使得积分卡的管理成为了一个空白。商家是否违规,主要看双方事先签订的办卡须知一类的协议是否有这方面的条款,看商家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商场在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积分卡时,已告知顾客相关条款或者在会员卡上已经写明,就无不合理之处;反之,则有违约之嫌。妈咪宝贝虽然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但在消费者办理会员卡的时候只让消费者留下个人资料而未事先签办卡须知条款,所以涉嫌违约之嫌,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目前,妈咪宝贝所使用的是是健发百货的会员卡,大家都知道,其实县城内的健发和妈咪宝贝都是这一两个老板。虽然他们的连锁店多,但他这种既想吸引消费者,又不想花太大代价回馈消费者的做法其实在维护他们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会失去客源,我作为其中一个顾客,我的感受是我并不是真正在乎他的什么礼品,我在乎的是我是否在消费过程中得到商家的尊重,而健发(妈咪宝贝)恰恰相反,是在践踏消费者的尊严。因此我当场把会员卡扔了,决定不再踏入健发及妈咪宝贝店半步,在此我也呼吁市民抵制他们的这种不道德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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