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07年7月11日下午2点多,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聚史小学五年级的学生林某同几个伙伴一同到彭寨镇滚水河益康游泳场游泳,他们给了钱后就到游泳池游泳,他们游了一阵后,发现林某不见了,他们就到处找,找了十几分钟,连厕所都找了,还没有找到,后来另外的同伴在1.8米的深水区把林某捞上来,林某已经停止了呼吸,这时游泳场的管理人员才赶来,把林某送去医院,其实这是没有任何作用了. <br/> 听到这件事,愤怒无比! <br/> 愤怒游泳场的黑心老板!他们的游泳场没有任何保护设施,也没有救生员,没有管理人员。他们只知收钱,漠视消费者的生命,简直把人的生命当作草!他们收了钱后什么不管了,不顾人的死活!据反映,事情发生时,老板竟然在打麻将,尸体捞上来之后,才匆匆忙忙来的。简直惨无人道!!!在协议赔偿时,他们百般抵赖,推卸责任,拒绝赔偿,一味强调自己的困难,当着公安人员的面说如果抓他,他们就逃走。人是死在你那里,怎么推卸的了呢!既然责任在于你们,不管任何困难都不能成为你拒绝赔偿的理由,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 <br/>愤怒政府部门! 益康游泳场是一个非法的游泳场.没有营业执照,却非法营业了一年多;非法占用土地,游泳场的土地原来是水田,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批准;作为一个游泳健身场所,水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检测.请问政府部门哪里去了?有没有安全防范意识?有没有重视人的生命?益康游泳场距离镇府最多一公里,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听说他们有些人曾经也来过此游泳过,怎么对这不闻不问?可见政府部门玩忽职守,监管不力!他们认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从这个游泳场所处的位置来看,老板明摆着做学生的生意.它周围有两间中学,有好多间小学.学生是最容易出事的,安全的工作也是最重要的,怎么就意识不到呢?连这点水平没有,怎么做好一个父母官呢?从六月分以来,和平县发生了好多宗学生溺水事故,相关部门怎么不高度重视呢?请问这样的政府是怎样的政府?怎样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如果政府部门有强烈的责任心,监管得力,能防范于未然,和平怎么会连续发生几宗学生溺水事件呢? <br/>政府不满的冷漠无情,让人忍无可忍。事故发生后,政府部门没有任何反应,没有对非法经营的游泳场进行查封,没有对死者的父母进行安置和慰问。在事情发生的第三天,死者父母强忍着悲痛了,来到派出所,派出所的人连个凳子都没给坐,死者父母在楼梯口从上午十一点钟坐到下午四点多钟,没有人问候过一句话,只有在上级部门责令下 ,镇府才来了两个人,叫他们的亲人扶他们进了一个办公室,劝他们回去,不要闹事。原来他们是把死者父母当作无理取闹者。人家儿子都没了,难道要求执法人员给个说法的权利都没有吗?死者父母多次打电话给镇府书记,要求能见上他一面,书记口头答应,但始终没有露面,责问他,他说事情很多,难道这件事情还不够大吗?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啊!难道还有比死人更大的事吗?小孩是死在一个非法经营的游泳场,不是死在河里的呀!难道你政府没有责任吗?死者亲人亲自到镇府来协商解决事情,九点多了,镇府许多部门还关门闭户,他们在那里站了一个多钟,镇府没有一个人来过问,请问这样的政府是怎样的政府?这样的政府怎能管好一个地方? <br/>愤怒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甚至知法犯法!!事故责任人违法经营,怎么不进行拘留呢?在处理整个事情的过程中,执法部门被事故责任人牵着鼻子走.事故责任人拒绝赔偿,撒无赖,派出所毫无办法,让违法者逍遥法外;更让人气愤忍无可忍的是,事情还没有处理结果,竟敢叫记者在河源日报和网上报道此事,报道的内容严重失实,,掩盖事情真相!明明是死者同伴捞起尸体,说是老板捞起来的,明明是在上级部门的责令下,在事情发生的第四天才去查封游泳场的,说是执法部门马上查封,这是严重失实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派出所的人向记者反映的,执法部门不秉公执法,甚至弄虚作假,使受害者冤枉啊! <br/>死者家属处境悲掺,只要是人的话,对他们会给于万分的同情!在得知小孩出事之后,死者父母休克多次,身体虚弱无比.他们有家不敢回,现在还住在镇上的一个小旅馆里。死者父母双方有80多岁的老父老母,至今还不敢让他们知道实情. <br/>死者不能入土为安,现在还在殡仪馆里,孤零零的一个人。家属想为他处理后事又不能。 <br/>实在是写不下去了, 悲痛!愤怒!冤枉! <br/></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