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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第一例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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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网友 于 2011-5-10 19:28 编辑


           本报讯(记者 吴堃 黄赞福)一公司经理醉酒驾车,被查出血液酒精含量达142mg/100ml,于昨日被我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是“醉驾入刑”正式实施以来,河源首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的机动车驾驶员。
          前晚11时30分许,机动车驾驶员叶×(男,29岁,和平人)从市区一星级酒店出来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P字头车牌的小汽车经过市区中山大道,因行车轨迹可疑被正在路面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和机动大队民警拦停。

     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从叶×身上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于是立即对酒后驾驶嫌疑人叶×做酒精呼气测试。首次测试发现,叶×的血液酒精含量达153mg/100ml;一个小时后第二次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依然高达142mg/100ml,完全超出了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80mg/100ml的界限,叶×属醉酒驾驶,并涉嫌危险驾驶罪。叶×对自己醉酒驾车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拘。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5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宗醉驾,等待该男子的将是法院的判刑。同时,交警也会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对这名男子的驾照吊销5年。

■短评
勿抱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从今年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拘役一至六个月、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相比原来醉酒驾车吊销驾照六个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这一新规提高了制裁程度。

     酒驾入刑,目的就是为了遏制酒驾行为。民警严查酒驾行为,为的是全社会的安全,更是对每个司机负责。但就在新规实施不到10天,全国各地严查酒驾行为时,仍有司机顶风作案,醉酒驾车,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不是他们不知道酒驾的危险性,而是心存侥幸,以为喝几杯不会出事,不会被交警逮住。没想到这次,喝多了几杯的叶×被交警逮个正着,换来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处罚。其实,即便此次逃过交警的法眼,也难保下一次不会出事。因此,奉劝广大司机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最终是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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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1 收起 理由
粤HP + 1 这个是没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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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9: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第一被和平人夺走了
发表于 2011-5-10 19: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人又威水了一次
发表于 2011-5-10 19: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叶×(男,29岁,和平人)
岁数小了,要不难免人家怀疑是我。
发表于 2011-5-10 20: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他是第一人,只不过有很多喝了酒的驾驶员没被交警查到。
发表于 2011-5-10 2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在和平的话就比较有新闻价值,这事发生在河源市,严打醉驾这么久才第一例,不知道是大家比较自律,没喝酒驾驶,还是执法不严呢~{:soso_e128:}
发表于 2011-5-10 20: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
发表于 2011-5-10 23: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不喝酒的飘过。。。
发表于 2011-5-11 00: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叶×(男,29岁,和平人)
岁数小了,要不难免人家怀疑是我。
和平鸟 发表于 2011-5-10 19:37



    你开的车,没有人敢截....
发表于 2011-5-11 07: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叶×(男,29岁,和平人)
岁数小了,要不难免人家怀疑是我。
和平鸟 发表于 2011-5-10 19:37



    虚报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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