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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前政策外出生人口可合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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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7 13: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和平县是否属实?

河源日报2010年9月26日消息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户口登记问题及为第六次人口普查提供准确、翔实的各项统计数据,我市在9月30日前将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为政策外出生人口办理登记入户手续。

    据悉,针对政策外出生人口户口登记问题,2010年我市第14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为了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公安厅、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做好政策外出生人口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0]20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策外出生人口的户口登记不得擅自设置任何附加条件要及时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切实解决政策外出生人口的户口登记问题。

    昨日,副市长、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温文斐调研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时强调,全市各级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外出生人口户口登记工作,确保人口资料准确翔实,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在源城公安分局东埔派出所和源城区东埔办事处长安居委会,温文斐分别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他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两员”的选调、培训工作。

    市公安局提醒,政策外出生人口户口登记必须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携带《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监护人(父或母)应陪同3周岁以上的入户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窗口受理户籍民警将面见、询问入户人,确认登记情况属实。同时,对非婚出生人口户口登记的,必须有入户人所在地派出所2名民警签名的调查报告,并加盖行政章。
发表于 2010-9-27 14: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不知下面能不能按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10-9-27 15: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落户是肯定可以的,超生罚款是必须的,落户和超生罚款是两码事,不交罚款能上到户口,想得美。
发表于 2010-9-27 18: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hphao555
发表于 2011-6-29 20: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合水的现在还在收费。。。。这个是为什么
发表于 2011-7-1 18: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你放心就好了钱时不会给你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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