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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档案局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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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0: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来和平极多没有人事关系的人到县档案局查找资料时被骗。
为什么会这么多村民被骗取血汗钱呀,更有一些是五保户及特困户。我因为有人际关系虽没有被骗,但实在是看不过眼呀,希望有良知的社区老乡们,用你们跟贴、口传、复印等行动把下面的文件告知自已身边所有的村民及亲朋好友吧。
我们都是有血气的和平人,我们都是来自贫苦的农村(不管你现在是什么职位、什么城市的人,一代、二代、三代或是更久一点前肯定都是农民,和平绝大部分人也都跟林改有关系,因为我们都拥有林权的实益收益人。
我已去电省物价局等相关部门,也已去信一些部门,现在和平县档案局已修改收费信息,把查找费及复印所收的款写成是证明费来达到收费的合理性。这是极不道德的一种行为。因为村民拿了复印件是为了照样来填写新的林权证,而没有必要他们出具证明这张复印纸是出具于那里。
以下我是找到的关于行政部门的收费标准文件:

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09月07日 16:32:04 索取号:0406-02-2009-000245 文号:粤价〔2009〕203号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日    粤价〔2009〕203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直、中央驻穗单位:
    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go-vern-ment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o-vern-ment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等规定,经省人民go-vern-ment同意,现就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go-vern-ment公开信息,可以向申请人收取如下费用:
    (一)检索费。在本行政机关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搜索、查询、编辑、存储go-vern-ment信息,可以收取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次5元(同一个档案中的内容为一件)。
    (二)复制费。本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的,按如下收费标准收取复制费:
    1.纸张复制(包括复印、打印)A4纸黑白单面复印每张0.2元,双面复印每张0.3元;A4纸彩色单面复印每张1元,双面复印每张1.5元;A3纸黑白单面复印每张0.4元,双面复印每张0.6元;A3纸彩色单面复印每张2元,双面复印每张3元;打印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收50%。
    2.行政机关提供CD光盘(200~250M)进行复制,每张2元(含光盘费用);提供DVD光盘(1.2~1.4G)进行复制,每张4元(含光盘费用)。
    3.行政机关提供软盘进行复制,每张3元(含软盘费用)。
    4.经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的行政机关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自带的电子移动存储介质(如移动硬盘、软盘等)复制信息的,只收取检索费,不收取复制费。
    (三) 邮寄费。本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采取邮政手段传递go-vern-ment公开信息的,可以收取邮寄费。收费标准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邮政资费标准前提下按实收取。
    行政机关通过go-vern-ment公报、go-vern-ment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go-vern-ment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go-vern-ment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go-vern-ment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免收相关费用。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2年。
    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开go-vern-ment信息活动的收费,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并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发表于 2010-7-15 10: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bc123 于 2010-7-15 10:21 编辑

行政诉讼呗。。无耻的GCD...无耻的“人民公仆”...无耻的..

不过感觉是和平的“人民公仆”不去主动学习政策的原因。。

拿我的例子来说。。我当年上大学,学校为了我们方便交学费。。给我们办理了工商银行的牡丹卡。外地存钱是不收取任何手续费。那年我去和平县支行存钱。。没想到他们要收1%的手续费。。靠。幸亏我拿回那份牡丹卡的宣传材料。。给他们看了。。他们居然说那是河南的。。不认。。我就打电话问我烟台的同学。回说不收任何手续费。。我就坚持了。。操。。我就跟他们吵了一会。。。。最后他们就打电话给上面。。最后确认牡丹卡存钱不收任何手续费的。

可恶。。从这个就可以看出小地方的人是不主动学习的。银行如此,更别说是更懒惰的公务员。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0: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用自已的行动去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村民吧,国家一再声称要全力扶持农民,而下面的一些部门却用极不道德的手段在骗取他们的血汗钱,就算是村民不知道收费方式,所谓的人民公朴也应有义务去跟村民解释、尽可能的为村民节险钱而不是用能用的手段及最高的收费标准去收取贫苦村民的血汗钱啊。
发表于 2010-7-15 10: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穿鞋的一般都怕光脚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0: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关部门一定要追查这事件相关的真相及已收取的款项的去向。切实可行的为村民服务而不是借林改去发点小财。
也希望政府将标准的收费方式贴在县政府大门及相关人员集中、及每村的村委会。
发表于 2010-7-15 10: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去年到档案局查找老家的土地证并复印了一份、被收了400元,他们也开了票并盖章了、看上去很正规、真想不到啊还是被破了肉。
发表于 2010-7-15 10: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知叫别人去搞、但有不想欠人情、免手尾长。
发表于 2010-7-15 10: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三十六度

行不通、法制社会
 楼主| 发表于 2010-7-15 10: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村已有五保户因为查找林证被收取了78元,因为他太相信所谓公家的人,收了款连收据都没有,但在那张复印纸上留下78元的字,我听了很伤心。国家每月都要给他生活费,现在竟有人敢拿“合理伤害权”去伤害他的权益、去骗取他的生活费。
发表于 2010-7-15 10: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号令全被骗的民众,集体诉讼!!大闹媒体。保证退钱!!并且还可以干掉一两个贪官。。这么多钱肯定是入了单位的小金库的。。是小金库就有贪污腐败。。让我们都一起干一起轰动广东的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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