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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3.31”雇凶致人重伤案告破 雇主及一名主犯落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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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7: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城“3.31”雇凶致人重伤案告破 雇主及一名主犯落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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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4-12  来源:和平县公安局  点击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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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上午,我县公安机关通过连续一个多星期的艰苦侦查,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及业务指导下,成功将县城“3.31”持刀致人重伤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至此,曾一度引起县城市民关注和热议的雇凶伤害案告破。

    3月31日下午6时45分许,县城米墩新村8栋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简称“3.31”案),居住在该小区5楼的郑某与女朋友徐某行至居住的小区二楼时,突遭两名持刀歹徒伤害,致其手、脚被砍10多刀。在实施砍人伤害的同时,两名凶手还趁机劫走郑身上的3000多元现金。

    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报案情后,第一时间指令城镇派出所赴案发现场进行处理。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徐学章要求刑警大队、城镇派出所务必在最短时间内侦破案件,狠狠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社会影响。随即,该局成立“3.31”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工作。侦查过程中,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及多方走访,经综合分析后认为,此案系一起有目的,有预谋且带有明显报复性质的故意伤害案。专案组重点围绕与受害人有过节的人员作为调查对象,并将受害人的前妻徐某纳入重点侦查视线,同时将案发前与徐某联系密切的男子卢某一并纳入侦查。4月9日,民警分别在县城及俐源镇将徐某及卢某抓获,通过审讯,徐某交待了花1.8万元雇请卢某等3人对其前夫实施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目前,实施雇凶的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而直接实施伤害的凶手卢某则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及抢劫罪执行拘留。对另两名在逃疑犯,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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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2 18: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合好分  何必这般心胸狭窄,今日悔成阶下囚
发表于 2010-4-12 18: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牛!!!
发表于 2010-4-12 19: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又是一个为情那个的......
发表于 2010-4-12 19: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阿天哥
    阿天哥终于出现了!
发表于 2010-4-12 20: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卢某是何方人呀?
发表于 2010-4-12 20: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冲锋队


    你认识他的
发表于 2010-4-12 20: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话说...
发表于 2010-4-12 20: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很毒辣,但你如果犯了法,哼,可能你娶老婆着新娘装那天也会换房间的。做人还是要自爱啊。
像贪官一样,59了才出事的也不是没有嘛。那是因为他们以为没事的,明天就回家的啦。谁知道晚年也住新屋。
发表于 2010-4-12 20: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值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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