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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和平治安如此多事的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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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00: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和平近段时间发生几起大的事件,差不多都发生在离县城及镇府十公里左右的地方,为什么会这样呀?
是这些地方的人不知违法要给人抓,要坐牢的吗?还是政府当职管理不善?还是这些事件本身就关系到一些当政管理者的金钱收益问题?
本人认为这段时间发生的事件从几个方面去认识:
第一,这些地方的人不是不知法律为何物,而是有些事情本身也是出于无奈,因为一些事情发生了,有理都得不到政府的相助,我们都生长在和平,试问和平有多少有理者得到政府的合理处理的呀。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有些人只能走向以暴制暴的手法,以拳头论道理了。
第二,就那条现在事件最多的石金路,政府本就不应把严重超载的车让他们行走在这种村道上,对村民超成极大的不便及危险性。试问一部超一陪的车行走在这种还存在不太合格的村道上,是什么样的一种破坏啊,(曾记得中国特大桥江阴长江大桥管理者因通车不到一年多因桥面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而状告此桥的设计及管理公司(美国公司)时,美国公司评请了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质量监定公司,就江阴大桥质量实行公开论证。揭开了中国公路严重超载带来的危害问题:交通部试验结果表明,车辆在超载100%时通过沥青路面1次,相当于标准车辆通过256次;通过水泥路面1次,相当于标准车辆通过65500次。而据专家实地测算,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时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只能使用1年半。超载超限已成为“公路第一杀手”! )路边有民房已严重出现裂缝。而一路上扬尘不断,一部接一部的四拾多吨(实质超过总重量50多吨)车行走在不足6米的村道上,村民还用行走吗?那车经过时,村民说睡在床上都会动的。难不成交通部门及交警就不能去阻止这种事情吗,政府难不成真等到出了特大的**才去处理。
第三,那些矿老板有极多的一部分是在一些当政者为后台及一些当政者拥有实质股份的情况下进行的非法开矿,这就当然的想采用金钱开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也就帮助了那些在维护他们自身权益的村民越来越离谱,演变成了纯钝水的一种行为了。这事在我看来已成了一种黑吃黑的现象了。
第四,一些当政者因自身政绩问题及个别有收益者不想让这种事件上报。超成了上面不知,下面不太处理(也有可能不敢处理),就更加的助长的这些地方争利益的冲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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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0 0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矿产资源开发可以带来财富,但可能早早要了“不知道谁”的命。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0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石金路及龙师村不太合理的开采矿产,已演变成了和平最大的火药桶,在和平暂时来说最大的金钱收益地区,本人认为政府再不去想办法什么管理,而是有事才去抓人,迟早会出现大规模的**的,出几条人命也是迟早的事。
发表于 2009-10-20 02: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能出一二个: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人就好罗,我们现在只能空谈,说白了就是杞人忧天,有谁敢站出来说当政者呢,就是敢说也是寿星公吊颈-----嫌命长了
发表于 2009-10-20 03: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评论!
发表于 2009-10-20 06: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反////
发表于 2009-10-20 08: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公路局在路口插了一块大警示牌“严禁超过15吨货车通行”,有泥车通行后,字都给改得希吧烂。交警只会拦弱势存体的摩托车,不敢、不会来看看管管乡村公路。
发表于 2009-10-20 09: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贵州翁安事件后,某著名时事评论员曾说:社会的不稳定,就是在某些人看起来不值一提的小事,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是否合适?
发表于 2009-10-20 09: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的时候之所以不管 也关系到自己切身的利益
发表于 2009-10-20 10: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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