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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遭遇和平县工商乱收费竟被称“自愿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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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02: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手里拿着12张100元的定额收据,黄炳茂觉得很窝囊。尽管是一年前的旧账,但是他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能不能讨回那笔钱。

    近两年,在国家政策积极引导下,和平县大大小小的养猪户们开始向专业合作社靠拢。

    6月9日,和平县热水镇工商所所长叶国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今年以来,通过热水镇工商所申请登记的合作社已经有十几个,养猪专业合作社占了一半。他明确表示,当地工商部门现在对合作社登记开放了绿色通道,提供了很多优惠,不收取任何登记费用。

    然而,此时俐源镇馨塘养猪专业合作社(下称馨塘合作社)理事长黄炳茂正处于恼怒中,对一年前工商所对自己创办合作社时的一笔收费很不服气。这家合作社在登记时被该工商所收了1200元的费用,用途是“为使用场地开证明”。原经手此事的所长已经调离,黄不知向谁讨说法。

    同样的证明 不同的待遇

    和平县俐源镇如今有两家养猪专业合作社,黄炳茂所在的馨塘合作社于去年4月30日成立;另一家名叫金兑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下称金兑合作社),与馨塘合作社一条马路相隔,今年4月22日成立。

    相隔一年,两家合作社登记程序一致,但其中的“待遇”却不相同。

    2008年3月,黄炳茂着手为合作社的登记准备材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合作社进行登记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和平县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让黄炳茂回热水工商所办理场地使用证明。

    据了解,由于这两家合作社的办公场地都是租用他人的房屋,所以他们都需要向和平县工商局提供一份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和平县工商局表示,证明需要所属辖区的工商所提供,俐源镇属于热水镇工商所的辖区。

    两家相差一岁的合作社,同是办理场地使用证明,但遭遇却完全不一样。金兑合作社理事长黄光锐介绍,今年他的合作社登记时,工商部门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黄炳茂就感到奇怪,自己当初为了那份场地证明竟花了1200元。

    当时去热水镇工商所交“证明费”的是馨塘合作社的社员陈李广。陈李广称,当天在工商所的接待室里,一位办事人员让他别去和平县工商局办手续了,直接给热水工商所2000元就行,还说“你找上面办也一样要钱的!”据悉,后来合作社副理事长陈志强打电话向热水工商所的一位干部求情,价格才降到1200元。

    6月9日,记者在馨塘合作社看到了热水镇工商所当初收取1200元费用时开具的收据。这是一沓面值100元的定额收据,上面除了盖有热水镇工商所鲜红的公章以外,并没有注明是何种收费。

    记者询问陈志强,为什么这笔费用可以从2000元降到1200元,他表示自己并不认识那位干部,也仅仅是从朋友那要来的“所里领导的电话”。“听说是热水镇工商所一位所长”,陈说。

    违规收费变成自愿捐款

    馨塘合作社的社员们都表示对这笔1200元的费用很困惑。大家纳闷:为什么同一类的合作社,办理相同的手续,马路对面的金兑合作社没交?而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不得收取费用。

    黄炳茂认为不可思议,他认为热水镇工商所去年是明目张胆地违规收费,要不然去年他那笔被坚决收取的“场地证明费”,现在怎么会取消了呢?

    黄炳茂的疑问在黄光锐看来也很不可意思:“什么场地证明费啊?我跟热水工商所的人一点也不熟,我去开场地使用证明的时候,所长很干脆地帮我签了字!”

    6月9日下午,热水工商所所长叶国勇告诉记者,他是去年7月份才来热水工商所任职的,对以前的情况并不了解。

    热水镇工商所梁新策副所长表示,去年这笔1200元的收费他并不知情,但是他透露了两点信息:首先,一般工商所开具的收据都是电脑打印的,只有碰到临时性的收费,或者在电脑系统里不方便打印的收费项目,才会用定额收据;其次,场地使用证明是必须经过所长签字的。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了热水镇工商所原所长、现在已调任和平县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徐子望。他在接到记者的电话后,坦承热水工商所去年收取了馨塘合作社这笔 1200元的费用。他表示,这不是什么“证明费”,而是一笔自愿性的“捐款”。“由于和平县的地方财政负担很重,我们就需要企业能支持我们一点。不单是合作社交了这笔钱,其他企业也都一样,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徐说,“不过这项政策去年9月就已经废除了。”

    对此,黄炳茂表示:“哪里是什么自愿性捐款,当时就是强制收费的!我们合作社连钱都还没赚到,怎么可能给他们捐款?”气愤之余,黄炳茂和他的社员们关心的是,按照合作社相关法律,热水镇工商所一年前的那笔不合理收费,能否退还。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2009-06-10 23:59:52  南方农村报
发表于 2009-6-13 08:0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双规!!

由于和平县的地方财政负担很重,我们就需要企业能支持我们一点。不单是合作社交了这笔钱,其他企业也都一样,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

和平县工商局 8层的大楼就是这样来的??
发表于 2009-6-13 1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老百姓只有哭的份,除非你不想做生意了,或者说除非你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与上诉精神。要不你有够强硬的后台。自古就是百姓过的日子如此啦,所以要拼命挣钱。有钱才有地位
发表于 2009-6-13 12: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c123 于 2009-6-13 08:02 发表
双规!!

由于和平县的地方财政负担很重,我们就需要企业能支持我们一点。不单是合作社交了这笔钱,其他企业也都一样,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

和平县工商局 8层的大楼就是这样来的??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发表于 2009-6-13 13: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明知故犯 于 2009-6-13 12:57 发表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要想还,迟早出来混的。。。。
发表于 2009-6-13 17: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水工商所也有六层楼哟~
比税务分局好多了~热水税务分局才是租来的老房子~
发表于 2009-6-13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很多事情大家心里都明白,就是说不出来

[ 本帖最后由 火烧叶 于 2009-6-13 19:57 编辑 ]
发表于 2009-6-13 2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维修佬 的帖子

真怪了,一个工商所而已。。要这么大的办公楼干啥??一人一层楼??太有米了吧??

支持行政诉讼!要求收钱的单位登报上电视道歉。。并赔精神损失!(谁收钱谁赔)
发表于 2009-6-13 20: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bc123 于 2009-6-13 20:38 发表
真怪了,一个工商所而已。。要这么大的办公楼干啥??一人一层楼??太有米了吧??

支持行政诉讼!要求收钱的单位登报上电视道歉。。并赔精神损失!(谁收钱谁赔)

这是千真万确,确确实实是工商局临时工搞错了。我们工商局的伟大,先进的国家公务员的素质这么高。一定不会去做这种事情的。假设是,也不会这么容易给你们抓住把柄
看看这个派出所开张的场面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726004

[ 本帖最后由 火烧叶 于 2009-6-13 23:40 编辑 ]
发表于 2009-6-15 13: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收费

和平县工商局乱收费多着呢!如验照、年检时强制收取个体劳动者会员费和私营企业会员费。没有申请加入怎么成了会员?不是会员怎么要交会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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