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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绩效工资遭遇广东现实(转载)
作者: 邱文权 发表时间 2008-12-30 17:31:12 人气:671
编辑按:
近年来,欠发达地区教师的生存、生活境况日渐引起人们关注,社会各界关于提高欠发达地区教师待遇的呼声亦日益高涨,2008年12月22日《南方日报》就发表题为《中小学教师待遇向同县公务员看齐》的报道,报道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这无疑在原则上对改善教师待遇起了积极促进作用,然而细细解读,发现问题不少。下面我就以一名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非珠区)教师的身份,谈谈个人体会: 其一,绩效工资的标准如何?国务院会议给出的答案是“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请注意这个“不低于”。而三个月前,广东政府于2008年教师节公布的《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却显示,广东明年起要全面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即前者是后者的95%—105%)——请注意这个“大体相当”。现在我要问,广东省的“大体相当”与国务院的“不低于”有无矛盾?明眼人一看即知,“大体相当”与“不低于”完全是两码事,有时甚至起冲突,如以公务员工资1000元计,教师凭着“不低于”可飙升到1200元、1500元乃至更高;但在“大体相当”的情况下就倒霉了,他(她)只能领个950至1050元——而据我们以往对欠发达地区政府作风的印象推断,领950元的可能性最大。那么,这回我们听国务院的,还是省政府的? 其二,广东“大体相当”方案一出,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便可有5%的差距,此番“抗旨”,原因何在?须知国家《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都有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公务员方面的规定呀。对此,省教育厅负责人的解释是:“设定这样一个弹性空间,是比较实事求是的做法。因为公务员的工资系列跟教师的不太一样,如果一刀切,实际操作、考核难度就会比较大。”那我只能反驳说,省府以“操作、考核有难度”为由设定出这样一个弹性空间,是漠视教师权益、淡化国家法律的做法。 其三,根据国务院会议要求,对绩效工资“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而《广东省解决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方案》又是怎么说的呢?“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城镇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工作所需的资金,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区)以地方筹措为主,省财政从2009年起安排补助和奖励资金,根据各地人均财力状况、教师人数、上年度‘两相当’工作成效等因素,经综合考核,分档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地级以上市本级和经济发达地区县(市、区)落实‘两相当’工作所需资金自行解决”——呜呼,此处在资金来源问题上,两者又闹出别扭:国务院明确要求“经费省级统筹”;省这头倒好,你中央要俺统筹是吧,俺就变个花样往下推,来个“以地方筹措为主”乃至“自行解决”,妙哉,轻松哉。然而多年来的社会行情告诉我们,要提高教师待遇,靠原有县域经济来分教师一杯羹是“很傻很天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曰:“公款接待、公费出国考察、公车,也就是三公,一年9000亿,占行政开支的30%。”你要让各县官崽从9000亿的“公”中挖一点出来济你教育的“私”,开甚玩笑),其解决之路仅此一条:省政府统筹统发全省教师工资! 其四,报道中屡次提及“平均工资水平”,那么请问,这里的“工资”所指何物?是银行卡工资加卡外津贴的总和——业内收入,还是单指银行卡工资(内含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奖金等),抑或再降一格,仅为银行卡工资中“基本工资”一项?这个概念不分清楚、不讲具体,“绩效工资”又打哪谈起?绩效绩效,绩的是哪门工资的效?为明确三种“工资”的差异,我举一揭阳小学一级教师为例,其每月计基本工资600多元,计银行卡工资约1000元,而实际拿到手的业内收入约为1100元——夫“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不以业内收入论,教师的经济待遇就永远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 将“工资”改为“业内收入”,如何? 这就涉及到问题的本质:经济欠发达地区,教师与公务员待遇的大差距不在银行卡,而在于卡外津贴!在银行卡工资持平的情况下,卡外津贴就成了重中之重! 笔者手头并没有各市县关于教师与公务员在卡外津贴方面的差距数据(恐怕官方也不会有),但根据平日里与同事、网友们交流探讨的情况,大致可得出这样的说法:广东欠发达地区,公务员每月的卡外津贴在1000元以上,而中小学教师的仅挣扎在100元上下(上级就是这样重视教育的),即是说,以公务员、教师的银行卡工资均为1000元计,前者的业内收入为2000元以上,而后者的仅为1100左右——每月差距已然超出900元,每年就是万元以上……也许有人不以为然,认为笔者在信口开河,那有请他阁下留意周围的公务员与教师,看看他们在住什么房、住谁的房、抽什么烟、抽谁的烟、穿什么服装、有无公款吃喝、有无戴戒指金表、出行有无小车、子女有无在贵族学校、有无公费旅游、有无包**、有无动用银行卡工资等方面的苗头。 最后,报道中指出:“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和公务员月均工资水平分别为2608元和3772元,相差1164元。112个县(不含东莞、中山两市)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比公务员低的县有86个,占70.5%;月均工资水平差距在500元以上的县有49个,占40.1%。”这说明教师与公务员工资差距问题的普遍性与严重性,但我不知这些数据是怎么得出的,有没存在各地政府为政绩而瞒报的可能?特别是这个教师月均工资2608元有没水分?盖广东也就一个小小的珠三角称得上“发达”,粤东、西、北等大部分地区“欠发达”着呢,仍以本人所在的揭阳市为例,公办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大学毕业刚任教的不足千元(银行卡);随着教龄增长、职称评定,也不过千余元;待到两鬃苍苍行将退休,亦只能在两千元的水平线上浮沉随浪——试问这个平均出来的“2608”,我们何日拥有? 寄语省政府,莫被“2608”冲昏了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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