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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转正考试明年1月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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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2 08: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市教育局获悉,代课教师“代转公”招录考试将于明年1月10日举行。目前,各县区教育局正在结合最近的代课教师摸底调查情况,按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三个类别确定“代转公”教师招录名额,并将于下周报送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据介绍,本月上旬,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中首次招录公办教师的通知》。《通知》指出,全省首次“代转公”招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并确定招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0日,考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公布成绩时间为2009年1月21日,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将分别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

    我市教育部门将于12月1日-5日组织招录报名工作,12月8日-12日对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据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介绍,我市“代转公”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目前我市除紫金县尚有部分空编外,其他县(区)均已超编。如何克服这个困难,切实落实省里的政策,市、县两级正在探求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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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者需具备4条件

    《通知》规定,参加招录考试的4个条件为:凡2008年9月1日前,在本县域内(对因行政区划调整改变的县区可沿用原县域范围,下同)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连续代课一学年及以上,现仍在教学岗位上代课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身体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的代课教师均可报考。同时,根据省最新规定,今年9月1日前在小学代课,目前由于组织安排在学前班代课的,也可报考。对在代课期间获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的代课教师,可免试招录。

3类人员可照顾加分

    对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代课、代课时间长、工作表现优秀的中小学代课教师在“代转公”招录考试成绩基础上予以适当加分。其中,2008年9月1日前,在边远地区农村(指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学校连续代课年限满两年的加0.5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两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0.5分,在边远地区农村学校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2008年9月1日前,连续代课年限满5年的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超过5年的,每增加1年累加1分,连续代课年限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

    对在代课期间获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代课教师,加5分;获市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个人荣誉称号的,加10分。表彰奖励加分不累加,以代课教师曾获得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计算。
    以上3类加分可以累加,加分总计最多不超过30分。
发表于 2008-11-22 12: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就有很多人告假了,上有政策下就有对策!
发表于 2008-11-22 12:40:19 | 显示全部楼层
10月份才去代课的,做报告说是代课了5年。
发表于 2008-11-22 16: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中不知是否会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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