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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情书色[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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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书成痴的人有时和吸烟成瘾的人一样,常常生发“戒掉”的念头。叶公超聚书至三面书墙后,给自己立下“三不买”规矩:参考书不买;不读不查的书不买;要读的书、非读不可的书,先去图书馆借,借不到,再决定买不买。可是三年后,三面书墙还是变成了四面。他只好说:“关于买书,我只有感慨,没有原则了。”可见戒烟瘾难,戒书瘾也绝不易。

  书房定律之一是:你总是找不到你这一刻想找的书。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某日找书未遂,空费半天工夫,于是大生其气,给朋友写信说:“我写这信告诉你我最近的决断。我想把所有的书都卖掉或烧掉,只留下《圣经》、字典、《失乐园》、蒲柏的诗各一部,放在我的书案上,最好就在我手边,那样我再不会找不着我要用的书了,至少我会知道我此处只有这四部书。别的,世间别的书都在别处,不在我的架上……”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常常断顿。朱德熙一见他日高不起,便料定午饭又没着落,于是就挟一本字典走进宿舍,喊道:“起来起来,去吃饭!”他们先去昆明的文明街,找一家旧书店把字典卖掉,然后两人吃一顿破酥包子或两碗焖鸡米线,外加二两酒。原来,这文明街几家旧书店的老板和伙计对书不大内行,收书全看是否整齐,厚厚的工具书更是一手交书,一手给钱,价钱还不低。

  大诗人雪莱婚后爱上了17岁的玛丽。他送给玛丽一本自己的诗集《仙后麦布》,还用铅笔在书上写道:“你瞧,玛丽,我一直都没忘记你。”玛丽也在书上写道:“这本书对我而言是神圣的,其他人都不准翻阅……我对作者的爱超越了任何文字的力量……就算我不会是你的,我也不会是别人的。”这本书1914年时就已经卖到了12500美元的高价。

  1857年6月25日,波德莱尔的《恶之花》出版,引起各界关注。同年8月20日,司法部门判定此书“有伤风化”“借着粗俗露骨的写实刺激读者感官”,勒令必须删除《首饰》《忘川》《致大喜过望的少妇》《累斯博斯》《入地狱的女子》《吸血鬼的化身》这6首诗,并罚款300法郎。评论家认为这一判决是“19世纪法国的耻辱”“荒谬绝伦”。

  作家爱喝酒的居多,原因大概是写作的本质是孤独,寂寞焦虑往往找不到出路,只好借酒抒怀。傅月庵在一篇文章中引用福克纳的话:“我饮了一杯马丁尼酒后,便会觉得大了一些,高了一些,聪明了一些。喝下第二杯,我会觉得超然物外。再多喝几杯,我简直无所不能了。”

  爱书成痴的人,会把书看得高于一切。台北的杨照曾谓:书比爱人忠心,比亲人有趣,比烟酒、彩票深邃;书比宗教调皮,却又比巫术庄重;书让我们不必离开人的世界,就能坐拥天堂和地狱。
  公元2世纪的拉丁文作家格利乌斯讲过这样一则故事:一位神秘的老妇人,来到罗马第7任国王“傲慢塔昆”面前,要卖给他9本书。她说神的启示全在这些书中,所以十分昂贵。国王见她索要金额巨大,觉得她简直是疯了。老妇人生气了,把其中3本扔进火中,剩下的6本仍索要同样的高价。遭国王傲慢的拒绝后,她又把3本书扔进火中,说那最后3本的价格和刚才一样。塔昆惊呆了,连忙付了9本书的价格买了3本书。老妇人拿到钱后立刻消失了。
发表于 2008-11-4 08: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还没那么高的境界,还未达到爱书成痴的程度!
发表于 2008-11-4 2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小爱书,也是受古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熏陶所致。
但是,眼都读瞎了,黄金屋没有看到,颜如玉也没有求到。戒掉!
发表于 2008-11-5 09: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和的小苑 于 2008-11-4 20:19 发表
我从小爱书,也是受古训“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熏陶所致。
但是,眼都读瞎了,黄金屋没有看到,颜如玉也没有求到。戒掉!

呵呵!!!
我也好久没的看过书了,就是连看小说那点爱好都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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