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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和平公安

[新闻速报] 和平县警方依法打击一起医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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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 22: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安打击医闹,确保社会秩序良好!建议在确保医德医风和医技良好的基础前提上,医院与患者在发生关系之前先签订一个合同,对医疗后果要有一个心理准备,明确不得医闹,否则医院可以不受理病人,病人可以选择到其他更好的医疗机构,当前医院不可阻拦。
发表于 2014-5-4 00:0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5-4 22: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GAB打击医闹是零容忍了!
发表于 2014-5-5 10: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就是浮躁,以为闹闹会赔钱,许不知已触犯了法律。但走法律途径又耗不起。
发表于 2014-5-5 10: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真相,不作评论
发表于 2014-5-5 12: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0:}
发表于 2014-5-5 23: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安依法处理,和平需要理性表达诉求与和谐稳定!
发表于 2014-5-11 16: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闹——把有技术、有担当、有方法的医务人员,都搞到怕怕,试问和平人有病,在哪里就一定可以保证绝对康复,平安无事的?。
    为让临床的医生更专心为病人服务,和平的医院要有专门的善后处理、法律保障部门,有自己的太平间和处理机制。别开医疗技术来说,医院医务科、区和生活陪护、区相交叉、混搭一起,诊疗区和医患交流区及诊疗语言和医患交流语言混搭引用,医疗系统操作不规范,医务人员不懂应对策略,对外解释、讲解不统一等等。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必然。

        善良的人和医生,应得到的应尽的医务和善良对待。
发表于 2014-5-14 10:0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4-5-14 10:3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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