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区

 找回密码
 注 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6635|回复: 135

[新闻速报] 关于贝墩镇两名学生意外溺亡引发家属违规上访及示威游行事实真相公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16 11: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和平公安 于 2013-7-18 10:44 编辑

       2013年7月12日下午,我县贝墩镇树华村4名学生结伴到本村一水库游泳,其中两名学生不慎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在个别别有用心人员的鼓动及教唆下,以“党委政府对水库监管缺失”及公安机关施救不力为借口,蓄意到当地镇政府及县委县政府违规集会上访,并进行非法游行示威活动,企图向党委政府“施压”,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还有人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混淆是非,蒙蔽群众。为澄清事实真相,公安机关现将整个事件真实情况公布如下:
       12日下午15:40分许,贝墩镇4名高中学生结伴到树华村一水库游泳,其中凌某(男,17岁)、凌某星(男,17岁,均为贝墩镇大塘村人)两人因不熟水性,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另两人发现同伴溺水后,即开展施救并报告家长及向110报警。
      事发辖区所在地的贝墩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指派民警火速赶赴事故现场,并会同镇、村干部开展对溺水学生的打捞搜救工作。至下午17时20分许,两名溺水学生的尸体被打捞上岸,经医生证实已无生命体征。事故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开展对死者家属的安抚及慰问工作,稳定死者家属情绪。
      事发当天晚上,死者父母从深圳赶回贝墩镇后,在别有用心人员的鼓动及策划教唆下,通过道听途说获取的所谓“小道消息”,以“党委政府对水库监管缺失”及公安机关施救不力为主要理由,向当地政府提出100万元赔偿款的无理要求,并采取过激行为,多次阻止公安民警及镇村干部开展对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7月13日上午9时及下午14时许,死者家属组织20多人聚集在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所谓的“讨说法”,为达到“索赔”的目的,上述人员聚集在镇政府大院内,并采取拉设横幅、拍照等行为,影响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鉴于死者家属失去亲人的悲痛心理,党政领导及公安机关采取教育疏导的形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做好主要亲属的思想教育及法制宣传工作,但这些人员置之不理,并一意孤行。
       7月15日,死者家属认为当地党委政府无法“满足”其要求,又组织20多人越级到县政府上访,反映所谓的“诉求”,县相关领导接访了死者家属,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对他们讲事实、摆道理,并对上访人员开展苦口婆心的教育劝导工作,但死者亲属根本不听。7月15日下午,死者亲属组织20多人拉起“贝墩镇府失职!枉送两条人命”的横幅,聚集在县城六角亭处,举行游行示威活动,然后准备再到县政府上访。死者亲属的非法游行活动,导致该路段交通堵塞。游行人员还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散布歪曲事实的言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接悉此情况后,再次在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警方将现场的8名为首分子强行带离现场,对他们的横幅及喊话器进行收缴,对其余参与人员进行教育疏散。
       鉴于参与游行示威人员已违法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之规定,以涉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对3名组织非法游行的为首分子凌某中、凌某生、朱某炎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通过“正当、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任何采取违规上访、非法游行示威集会等不当方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进行坚决打击,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
                              和 平 县 公 安 局
                                                                                                                                                                   2013年7月16日
发表于 2013-7-16 11: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还是司法途径解决。盲目上访也解决不了事情。
发表于 2013-7-16 11: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100万是个正常人想想也知道是不可能的,唉。
发表于 2013-7-16 11:4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狼尊 于 2013-7-16 11:49 编辑

官方一套说法,当事人一套说法,我们这些旁观者永远是被蒙在鼓里的
发表于 2013-7-16 11:49: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保持中立比较好,从中吸取教训
发表于 2013-7-16 11: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想讹钱罢了,要100万,还怪警察阻止救人,有脑子的人也想到警察怎么会阻止救人呢?没有道理的。家属就是想闹钱。
发表于 2013-7-16 12: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宪法规定,意外赔偿最高赔偿金也是一人36万而已,即使政府工作又不作为,也才72万的赔偿金额,百万,是狮子大开口,希望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提出诉求...
发表于 2013-7-16 12:4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表同情,但需理性处理
发表于 2013-7-16 12: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7-16 12: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在西县政府看到有上访人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 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统计|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和平家园 ( 粤ICP备13078947号-1 )

GMT+8, 2024-9-25 02:35 , Processed in 0.017204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