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jianzhu 发表于 2015-10-24 07:41:12

和平信息“不公开第一案”,维权人士朱明建起诉

                               和平信息“不公开第一案”,维权人士朱明建起诉                                                                                                                              2015-10-24槎城苏话


【和平‘信息不公开’第一案】昨天上午,知名维权人士朱明建向和平县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起诉和平县教育局行政违法行为,法院立案庭已收诉讼材料!
http://mmbiz.qpic.cn/mmbiz/lficmAL6aOohvk4EAVQqckIDyUO94JaSJ64DZeiafoFNk3mkMuk5O2vjcHV9J2EUjno4UCWARiaSyVLCVcEk1Ij1w/0?wx_fmt=jpeg
请求法院判决 :确认被告对原告申请信息公开逾期不予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依法对原告申请的信息予以公开;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http://mmbiz.qpic.cn/mmbiz/lficmAL6aOohvk4EAVQqckIDyUO94JaSJ3HwRMOT42z3GEic8II9X3sRbicwQMs95fRicDiavyHzC0r9hDLY2edgAQw/0?wx_fmt=jpeg
今年9月16日,朱明建向被告和平县教育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和平县所有中小学饭堂、便利店是否有公开招标?何时有公开招标过?招标详细情况是否有公开?

和平县教育局2010年—2015年三公经费分别开支多少?请公开每笔开支明细数据?和平县所有中小学2010年—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请公开每笔开支明细数据?

和平县贝墩中学2010年—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请公开每笔开支明细数据?朱明建于2015年9月16日向和平县教育局申请,但和平县教育局超过法定期限、至今仍未予任何答复。朱明建,男,1985生,广东河源和平县人,儿时因疾病导致脑损伤,此后引发语言障碍。朱明建曾发起广州地铁歧视、广州公交歧视、东莞公交歧视、河源公交歧视案等等一系列公益维权诉讼。http://mmbiz.qpic.cn/mmbiz/lficmAL6aOohvk4EAVQqckIDyUO94JaSJSlkD4Axrp7W88akmyscRU1PFUWV06YOPC9W1JmQEQgtKzMrQbibLemA/0?wx_fmt=png

个人经历编辑朱明建出身于一个贫困家庭,自幼因疾病导致脑部疾病,直到8岁才学会走路,而且至今仍有语言障碍。10岁时,才开
  始读书,入学时多次被学校拒绝,也曾遭受来自各方面的歧视。18岁读初二,但因为家庭经济困境问题放弃学业,从贝墩中学辍学。
  2003年到2005年间在河源地区找工作,多次遭遇歧视和拒绝。在热心律师的帮助下开始自学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从此走上了维权之路。在这个过程中,朱明建不但维护自己的权利还去帮助别人。
  2006年至今多次帮助广东河源地区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妇女以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广州进行残疾人乘车优惠权的维权倡导活动。
主要事迹编辑
2010年8月28日至2011年11月2日期间,广州、东莞、珠海、河源,这些地方共7家公交车公司都被他投诉过。在一系列的维权行为后,东莞市相关部门对政策作出调整,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残疾人,乘坐公交时,均能按照规定享受优惠。

2012年7月19日,在残疾人朱明建的“死磕”之下,广州塔终于推出了残疾人门票优惠方案。预计8月1日起,残疾人出示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后,可享受广州塔所有开放区域门票的半价优惠(套票和优惠票除外)。

小和平 发表于 2015-10-24 08:41:28

我想知道楼主的盈利模式。是不是提前跟单位 打招呼,如果不能达到目的就闹。

zlzsx 发表于 2015-10-24 09:36:02

打着维权旗帜谋私利

热水电脑 发表于 2015-10-24 11:27:19

本帖最后由 热水电脑 于 2015-10-24 11:40 编辑

没有行政复议直接起诉会受理不?LZ的标题好象有点夸张了,第一案。本人表示不服。

ssh11 发表于 2015-10-24 12:25:38

不管怎么样我都支持

大脚 发表于 2015-10-24 14:59:37

:victory:

MaRGiNっ 发表于 2015-10-24 17:36:13

爆的多的了就感觉那么单纯了。

下车人 发表于 2015-10-24 20:16:56

就怕认真

青茶恋红酒 发表于 2015-10-25 00:10:38

楼主的经历是真实的话这样为弱势群体维护给N个赞。 不管怎么样   我都支持!!贫富明显,有些人的素质真的是汗颜的

南方王 发表于 2015-10-26 11: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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