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想劳二喜旅游 发表于 2010-4-24 09:56:46

关于处罚大圣同学的公告

因近段时间大圣经常恶意灌水,经常都是只发一个表情的回帖,严重影响帖的质量,我已删除过不少了,且也警告过,每个人都有不回帖的权力,同样回帖也得遵守社区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可大圣照样我行我素,完全不顾社区管理制度,为此我对其做出了“禁止发言7天”的处罚,其他管理员或社友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番薯!{:2_154:}

河风 发表于 2010-4-24 10:02:56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同样社区也有规定,按和平社区管理制度处理。

崖想劳二喜旅游 发表于 2010-4-24 10:05:32

希望大圣看到此帖后有所收敛,下次再这样直接禁止IP,这个世界少了谁地球都照样转,管你是公务员甚至是国家领导

獅子山下 发表于 2010-4-24 10:10:14

希望大圣看到此帖后有所收敛,下次再这样直接禁止IP,这个世界少了谁地球都照样转,管你是公务员甚至是国家 ...
崖想劳二喜旅游 发表于 2010-4-24 10:05 http://hyhp.net/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呵,好,一字記之曰:    牛!.........

mitong 发表于 2010-4-24 10:11:49

ID没有禁 搞个马甲一样横行无忌啊

和平游子 发表于 2010-4-24 10:43:35

ID没有禁 搞个马甲一样横行无忌啊
mitong 发表于 2010-4-24 10:11 http://hyhp.net/images/common/back.gif


    版主只是对事不对人,换马甲也无所谓,主要目的是令其行为要改良!

水里的森林 发表于 2010-4-24 10:50:21

无特别意见。

word200 发表于 2010-4-24 11:05:05

社区不是言论自由吗?

宇文簌雪 发表于 2010-4-24 11:09:13

同意。对事不对人。

林寨兴井人 发表于 2010-4-24 11:10:56

同意,批准,按以上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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