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宽体胖 发表于 2008-9-17 10:41:13

看一下!!!!!!!!!

酒鬼 发表于 2008-12-14 15:20:38

原帖由 落叶 于 2008-9-17 10:38 发表 http://hyhp.net/images/common/back.gif

发就发吧,又没人不准你发,只要对和平人有利的都可以,记的优费些就行:) :lol


按版规说,是要和平境内的。
暂时开设和平境内的实体店。
最好具备实名店铺,固话,详细地址,及相关商品图片。

╰☆^_^☆╮ 发表于 2008-12-15 09:23:03

支持................

雄鹰 发表于 2008-12-15 09:31:27

大力支持:P :P

q287985607 发表于 2009-1-15 20:10:25

问下LZ
要是我发过一次帖子勒`
但我可能一段时间后
需要发新帖`
是不是把旧帖删掉就可以勒:handshake

大井头 发表于 2009-1-16 12:05:11

原帖由 q287985607 于 2009-1-15 20:10 发表 http://hyhp.net/images/common/back.gif
问下LZ
要是我发过一次帖子勒`
但我可能一段时间后
需要发新帖`
是不是把旧帖删掉就可以勒:handshake
你可以在回复中接着发新的内容啊

coco_zeng 发表于 2009-1-23 19:21:06

支持!!    支持!!    支持!!

lzs24 发表于 2009-4-29 19:06:46

~~~~~~

这样的啊 ~~~~

明月心-之恋 发表于 2009-4-29 20:02:59

想 法 很 好 ! 顶 一 顶 。

bibi 发表于 2009-5-11 19:31:51

阿可以发征婚广告;P 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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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和平商业一条街版规